深智數位服務條款

親愛的顧客您好,感謝您使用深智數位之購書服務(以下簡稱本服務),本公司將依據「深智數位服務條款」(以下簡稱本條款),提供會員網路交易與深智數位網站服務。在您註冊成為會員、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,即視為您已閱讀且瞭解,並同意接受本條款及「深智數位隱私權保護政策」。如果您不同意本條款,請勿註冊與使用本服務。本條款內容如後:

 

一、深智數位會員資料

  1. 在使用本服務前,須先註冊正確個人資料以成為深智數位會員。註冊之身分證字號等個人資料,一經註冊完成即不提供會員線上更改服務;如果其他個人資料有異動時,請務必隨時更新,以保障使用權益。
  2. 您所填寫的個人資料如有重複、刻意冒用他人名義、違反公序良俗、或有侵害他人姓名權、公司名稱、商標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虞、或有造成他人誤解之虞、或涉有其他違反法令之嫌、或破壞本公司服務宗旨者,本公司得拒絕您的註冊、或事後要求其更改、或取消您的使用資格之權利,您並應自負一切民事與刑事上之責任。
  3. 隱私權保護聲明:會員個人資料受「深智數位隱私權條款」之保護與規範。

 

二、深智數位會員的義務與責任

  1. 確保會員帳號或密碼的機密安全,是會員您的責任。您將對利用該帳號或密碼所進行的一切行動,應負完全的責任,並同意遵守以下事項:
    (1)會員帳號或密碼如被冒用,或有其他安全問題發生時,請立即通知本公司 (客服專線:(02)2732-7925)。
    (2)對於密碼及其他相關資料,應自行負責保密及維護其安全的責任,不得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、或由第三人使用之。以帳號或密碼進入本公司網站或使用本服務後的所有行為,包括但不限於查詢、檢索、閱覽、更改個人資料、參與各項活動暨取得相關消費資訊、購買商品或服務,以及其他涉及會員個人權益之類似行為等,均視為會員本人之行為。
    (3)會員帳號、密碼僅供會員個人使用,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。
  2. 會員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,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的國際慣例。若會員為中華民國以外之顧客,應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的法令。會員在此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,包括但不限於:
    (1)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、侮辱、具威脅性、攻擊性、不雅、猥褻、不實、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、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。
    (2)侵害他人名譽、隱私權、營業秘密、商標權、著作權、專利權、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。
    (3)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。
    (4)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。
    (5)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。
    (6)濫發廣告郵件。
    (7)其他本服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。
  3. 如果會員利用本服務進行侵害他人權利行為,或從事任何違法或犯罪活動,本公司除得依法向會員求償外,並得撤銷會員資格及永久禁止使用本服務。

 

三、服務內容的變更

  1. 本公司保留隨時更改或停止各項服務、或終止任一會員帳戶服務之權利,且無需事先通知會員。無論任何情形,就停止或更改服務或終止會員帳戶服務之決定,深智數位對任何會員或第三人均不負任何責任。
  2. 深智數位提供網站上的服務與資訊供會員使用,但不對任何服務或資訊傳送的遲延以及任何資訊的刪除負任何責任。
  3.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深智數位無法提供服務時,本公司有權停止或中斷服務,直至異常狀況排除。

 

四、網路交易須知

  1. 當會員使用本服務完成訂購程序,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,且同意本條款及深智數位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。會員之個人資料於訂購後如有變更,應立即修正,不得以資料變更為由而否認訂購或拒絕付款。
  2. 會員使用本服務進行網路交易時,如遇有任何疑義,應以本服務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。如果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,應立即通知本公司(客服專線:(02) 2732-7925)協助處理。

 

五、電子報寄送

會員同意本公司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資訊(EDM)至會員登錄之電子信箱。當會員收到行銷資訊後表示拒絕接受時,本公司即停止發送行銷資訊。

 

六、智慧財產權保護

  1. 本公司所使用軟體程式、網站上內容,包含但不限於著作、圖片、檔案、資訊、資料、網站架構、網站畫面之安排、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,屬於本公司所有,或已取得權利人同意及授權而使用。任何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或權利人書面同意及授權,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。如違反,即撤銷會員資格,禁止使用本服務,並請求因此所受全部損害,包含但不限於商譽損失、裁判費及律師費等。
  2. 任何人如發現侵害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,請立即通知本公司(客服專線:(02) 2732-7925)處理。

 

七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
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因使用本服務所發生之一切行為及網路交易,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如因本服務發生爭議涉訟,應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